宿交办〔2017〕176号
mobile.28365365关于印发推行窗口办事
“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运管处、公路局、海事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推行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mobile.28365365
2017年8月16日
推行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推行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服〔2017〕8号)精神,根据市政府持续建设“法制政府、为民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办事效能,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市运管处、海事局、公路局等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市局行政审批科。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服务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2018年上半年,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办事指南简单明了。各单位坚持需求导向,按照最小颗粒化和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深化细化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告知单、微信、政务微博等,全面翔实公开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咨询渠道、联系方式、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和填报说明。对办事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一致。
(二)事前咨询一次讲清。充分利用网络、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办事群众互动交流和前期辅导,引导群众精准申报。对窗口职责范围内的咨询,实行“首问负责”、 “一次性告知”,确保有问必答,准确无误。对群众咨询较多的共性问题列入常见问题清单,方便其他办事人申报、办理。
(三)服务流程简化优化。各单位要在依法依规办理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改革,简化环节,缩短时限。没有法定依据的专家评审、下级部门初审等环节以及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归并审批职能,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减少内部环节,提高即办事项比例。
(四)配套服务便利高效。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预约、查询、材料和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支持和引导办事人通过快递等提交和补正申请材料,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等主动告知预审结果,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结后的证照、批文等,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并将快递回执单等依据存档备查。
(五)网上办事减少跑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高事项网上可办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逐步推进材料电子化和标准化,实行网上预审、申报、受理、办理和网上反馈,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来回奔波问题。大力推进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减少群众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让办事群众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8月-10月)。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窗口全面梳理进驻事项,具备实现“最多跑一次”条件的,纳入首批清单;暂不具备条件的,逐项分析研究,通过改革创新、流程再造,创造条件逐步纳入实施清单,分批公布实施。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7年11月至2017年底前)。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事项网上办理率,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上半年)。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巩固“最多跑一次” 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为服务窗口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市局行政审批科要牵头负责汇报好、协调好、督促好、落实好本单位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协调各窗口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创新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营造一切围绕办事群众转的工作氛围。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广而告之。积极鼓励公众对各窗口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分享办事经验、进行满意度评价,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发挥监督考核对工作落实的推进作用。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要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相关制度和办件台账,做到工作常态化、可持续市局将加大对各单位窗口“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及时通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推行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服〔2017〕8号) 要求和市政府持续建设“法制政府、为民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mobile.28365365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最多跑一次”第一批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交通运输局窗口 | 即办件数 | “最多跑一次”事项 | 类型 | |
审批事项 | 服务事项 | |||
1 | 《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 | √ | ||
2 | 出租汽车车辆年度审验 | √ | ||
3 | 客货运车辆报废 | √ | ||
4 | 客货运车辆转籍、过户 | √ | ||
5 | 货运车辆转籍、过户 | √ | ||
6 | 机动车技术等级标注 | √ | ||
7 |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 √ | ||
8 |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 | √ | ||
9 |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损毁的补发 | √ | ||
10 | 道路运输证新办 | √ | ||
11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 | ||
12 | 船舶法定检验 | √ | ||
13 | 船舶登记及船名核准 | √ | ||
14 |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 | ||
15 | 国内航行船舶最低配员证书签发 | √ | ||
16 | 船舶检验证书补发、换发 | √ | ||
17 | 船舶登记证书补发、换发 | √ | ||
18 | 船员适任证书补发、换发 | √ | ||
19 | 船舶营运证书补发、换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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