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十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
作者:市交通运输局???更新时间:2017-09-26 15:52:13??? 点击次数:0

为了确保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又好又快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十项”工作要求:

一、  进一步加强工程推进力度。各县区务必要紧盯目标任务,建立未完工项目台账,逐项目调度,实行销号推进。

二、  进一步加强工程组织实施。各县区务必要按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专项整改要求,做到三个不准、五个规范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保证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三、  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区务必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因为赶进度而忽视质量、安全,增加巡查频率,做到严查、重处、真改,并发挥第三方检测作用,实现项目检测全覆盖,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  进一步加强附属设施设置。各县区务必要按照同设计、同建设、同步使用要求,在加快农村道路畅通主体工程实施的同时,完善路肩培护,并结合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养护工程等建设,与交警部门加强联系,避免重复建设,同步实施安全五小工程等附属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五、  进一步加强交(竣)工验收。各县区务必及时组织完工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六、  进一步加强工程进度报送。各县区务必严肃对待工程进度报表报送工作,如实统计进度数据和上报实际进度,确保准确真实反映实施进展情况。

七、  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宣传。各县区务必做好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宣传民生政策、内容和成效,提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知晓率和满意度。

八、  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填报。各县区务必按照民生部门工作要求,全面、完整、真实填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基础数据信息。

九、  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各县区务必要做好2017年度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绩效自评工作,会同本级财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水平。

十、  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措施。各县区务必要将环保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范畴,结合日常督查调度、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督查检查,将围挡、洒水等环保措施落到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全过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