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名称 |
义务条款 |
责任条款 |
裁量区间 |
情节程度 |
违法行为 表现形式 |
量化标准 |
备 注 |
28 |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0 |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1 |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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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2 |
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3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4 |
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1.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5 |
出租汽车经营者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1.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6 |
出租汽车经营者未及时纠正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1.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7 |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1.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8 |
出租汽车经营者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五)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1.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39 |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六)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1.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40 |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七)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1.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141 |
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2 |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3 |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一)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4 |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一)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5 |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七)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五)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6 |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六)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7 |
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七)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8 |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八)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警告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 |
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
情节特别严重 | ||||||||
149 |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九)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
150 |
出租汽车驾驶员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一)项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
151 |
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的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轻微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的 |
处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一般 |
二次违法但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的 |
处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较重 |
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 |
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 |
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 |
处15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款 | ||||||
情节特别严重 |
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或者道路运输安全的 |
处1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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